2016年10月17日,浙江省湖州市龙山中心幼儿园正式开园,200余名适龄儿童正式入园。资料图/视觉中国

(记者王煜)公办园学位紧张,民办园生源不足,适龄幼儿入园难,一直备受社会关注。近日,浙江省教育厅以文件形式,尝试对此“破局”。

今年2月9日,浙江省教育厅和财政厅联合发布《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实施方案》(下称《方案》)。上述文件中称,针对全面“二孩”政策实施后,幼儿园入园难问题,决议由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力量办学的幼儿园,购买学前教育服务。

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,方案起草者,浙江省教育厅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张应敏表示,方案出台初衷,是为补齐“短板”,同时优化社会办学资源配置。之所以没有扩建公办园,而选择向民办幼儿园购买服务,是出于资金效益最大化的考虑。

财政资金购买“学位”

记者看到,这份《方案》提出,为“促进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,以满足人民群众方便入园、就近入园的需求”,拟通过财政出资,以政府采购的形式,向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幼儿园购买学前教育服务。

《方案》中同时确定,这一过程中,购买主体为县一级教育行政部门,而承接主体包括经批准设立的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、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举办的幼儿园。”

浙江省教育厅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,政府的购买内容,主要为学前教育学位资源。在具体操作上,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幼儿园进行考察,确定合作意向后,再行签订合同。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数量、质量和绩效考评结果,以生均经费补助形式,向承接幼儿园进行购买。

记者了解到,在这一过程中,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审批教育行政部门报送的购买计划、资金预算,并安排项目资金。浙江省教育厅上述内部人士称,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所需资金,在年度既有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。

承接幼儿园建立“信用档案”

浙江省教育厅一名工作人员表示,采购按照流程分为编制计划、公示、招标、签订合同和组织实施5个程序。在具体实施中,由县一级教育局申报年度购买计划,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,再行组织实施。

上述工作人员介绍,在现阶段,各地可以当地同类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,为购买服务的参考标准,随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,可作适当调整。

浙江省教育厅规定,对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幼儿园,需要提供绩效评价相关材料,做好绩效评价配合工作,并按国家政策规定和岗位绩效考评情况,落实保教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障待遇。

在《方案》中,同时明确提出“退出机制”。对在实施过程中,提供服务的幼儿园不符合合同规定等情况的,“记录信用档案,作为下一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竞标的参考依据,情节严重的,不得入围。出现弄虚作假、冒领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,3年内不得参与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。”

■ 对话

方案起草人:政府购买服务不会加重家长负担

公办教育“学位不足”,民办教育补齐,浙江省出台的这一方案,引发舆论关注。昨天下午,方案起草人,浙江省教育厅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张应敏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,购买服务,效率要高于扩建或者新建公办幼儿园。

“学前教育是短板”

新京报:为什么要向社会办学力量购买服务?

张应敏:这里面牵涉到两个方面,一是国家层面的倡导,二是因为,目前的学前教育格局,公办与民办大致“三七开”,也就是说,社会力量办学,承接了大部分学前教育的需求。

新京报:什么样的幼儿园具备承接资质?

张应敏:在前期调研过程中,我们将非公办学前教育服务机构分为两种,一种是贵族性质的私立园,这种数量比较少,还有一种就是普惠性质的幼儿园,收费较低,走大众路线。在政府采购中,能够承接的,必须是普惠性幼儿园。

新京报:是否因为公办学位缺口很大?

张应敏:不能简单这样理解。实际上在全国范围内,学前教育都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“短板”,投入和发展状况都比较薄弱。这里面有政策因素,也有观念因素,学前教育不受家长重视。

“不能撇开社会办学力量”

新京报:为什么不将这部分资金用于扩建公办园?

张应敏:学前教育本身,应该是公办和民办并举的。我们常说,驱动学前教育的是“三驾马车”,政府、社会力量和家长。在三方中,政府当然应该承担起管理和财政投入职能,但不能因为这样,就完全撇开社会力量这一块。

新京报:算过经济账吗?

张应敏:调研结果显示,同样的资金,投入到向社会力量购买学位上,效率要高于扩建或者新建公办幼儿园。另外,从成本分担的角度来说,这一块也不应该全部由政府买单。

新京报:怎么保证收费、质量上与公办幼儿园等同?

张应敏:收费的标准、方式,教育行政部门会进行监督,质量上,也有跟踪式的绩效考核。不会加重家长负担。向社会力量购买学前教育,是为了保证基数,盘活现有资源。在这一政策中,公办幼儿园的存在,有引领和帮扶作用。